评选主导原则是:
1、以餐饮经营单位为上报单元,由餐饮企业自发选报参评菜品和参评类别;
2、每个菜品可以自由选择参评类别,但每道菜品只能参评一个评选类别;
3、在具体评选中,以菜品为主体,先考察本道菜品是否符合该类别的参评条件,在此基础上再评定该道菜品的选送单位是否符合该类别的评选标准。
4、所有专家评委根据评选细则具体打分,实行满分百分制,按最后的综合平均得分排名先后顺序选取入围菜品。
5、在本评选中,对参评企业实行卫生安全、企业信誉和公平参选实行一票否决制,对参评的餐饮企业(单位)凡发现有违反《食品安全法》、违法经营或在参评过程中有违规操作的现象,一经发现,即取缔参评资格。
|